【适应症】
在控制饮食的基础上,本品用于非家族型高甘油三酯血症成年患者,以降低甘油三酯(TG)水平。
【推荐剂量】
通常,成年人于早晚口服本品,每次0.1mg,每日2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但最高用量不得超过每次 0.2mg,每日 2 次。
【不良反应】
-主要不良反应:
胆石症(1.4%)、糖尿病(1.4%)、肌酸激酶升高(0.8%)、尿蛋白检测阳性(1%-3%)等。
-严重不良反应:
1)横纹肌溶解症(发生率不明):以肌肉痛、乏力、CK 升高、血 / 尿肌红蛋白升高为特征,可能继发急性肾损伤等严重肾功能障碍,出现上述症状需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
2)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不明):需定期监测肝功能,出现异常及时停药。
【使用方法】
-本品口服用药
【注意事项】
1)预先开展高脂血症的基础治疗即饮食疗法,并充分考虑运动疗法、减轻高血压/吸烟等缺血性心脏病的危险因素。
2)给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清脂质水平,若本品没有起效,则不可随意使用,应中止用药。
3)本品可能会对肝功能和肝功能检查值产生影响,故给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4)有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可能会出现伴随肾功能急剧恶化的横纹肌溶解症,故给药时需要检查患者的肾功能,eGFR 低于 30 mL/min/1.73m2时,应减少用量或延长给药间隔等。
5)肾功能类实验室检查值存在异常的患者合用本品与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时,仅在判定必须接受治疗的情况下方可合并用药。合并用药容易引发伴随肾功能急剧恶化的横纹肌溶解症。必须合用时,需要从低剂量开始服用本品,并定期进行肾功能检查等,一旦出现主观症状(肌肉疼痛、乏力)、发现肾功能恶化(如 CK(CPK)升高、血/尿肌红蛋白升高及血清肌酐升高等)时,应立即中止用药。
(6)本品给药期间 LDL-胆固醇水平可能会升高,故给药期间应定期监测 LDL-胆固醇水平。
【禁忌】
以下患者禁止使用:
1. 既往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
2. 有严重肝损伤、Child-Pugh 分级为 B 级或 C 级的肝硬化患者或胆道梗阻患者(可能会导致肝损伤加重。并可能会导致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3. 胆结石患者(报告过胆结石形成)
4.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女性
5. 正在使用环孢素、利福平的患者。
【特殊人群】
-肝损伤患者:
对有肝损伤的患者(Child-Pugh 分级为 A 级的肝硬化患者)或有肝损伤既往史的患者给药时,可根据需要酌情减少本品的用量。
-肾损伤患者:
可能会出现伴随肾功能急剧恶化的横纹肌溶解症,故给药时要检查患者的肾功能。eGFR 低于 30 mL/min/1.73m2时,需从低剂量开始给药或延长给药间隔,最大日剂量为 0.2 mg。
-儿科用药:
本品在 18 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孕妇:
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女性禁止使用。
-哺乳期:
建议暂停哺乳。
-老年人:
老年。人生理功能普遍减退,易出现副作用,需密切观察病情,谨慎给药。
【药物相互作用】
本剂主要经 CYP2C8、CYP2C9、CYP3A 代谢,且为 OATP1B1、OATP1B3 的底物。
-环孢素、利福平:
联用可使本品血浆浓度升高,禁止合用。
-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药理作用】
本品可选择性与过氧化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α(PPARα)结合,调节靶基因的表达,从而发挥降低血浆甘油三酯(TG)浓度、增加 HDL-胆固醇水平、抗动脉硬化等作用。
【贮藏】
室温保存
开封后需密封,避免受潮保存;本品开封后,需避湿、室温保存,并在 4 个月内使用完毕。
【有效期】
2年
- 产品名称:LuciPemafib
- 通用名称:Pemafibrate
- 剂型:片剂
- 规格:0.1mg*100片
- 生产厂家:老挝卢修斯制药Lucius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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